印房
官署名。宋朝置,为尚书省内部之机构。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设,掌尚书省之印,由左、右司同领之。后代亦有沿置者。清朝中央各部院多设,为其内部机构,多隶于各司,以经承管理,掌司印。
官署名。宋朝置,为尚书省内部之机构。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设,掌尚书省之印,由左、右司同领之。后代亦有沿置者。清朝中央各部院多设,为其内部机构,多隶于各司,以经承管理,掌司印。
任官制度。明朝凡未满考之官升任官职,由廷臣公推,再经皇帝决定任命。因所升任官职不同,又分部推、会推等。清朝官吏论俸序升迁亦称推升。凡推升官员,掣签得缺后,具题开缺,由该管官出具考语,办清经办事务,赴部
清朝出于急公好义之捐赠。凡捐资修葺文庙、城垣、书院、义学、考棚、义仓、桥梁、道路,或捐谷米银两,或如各省盐商、士绅捐出巨款,皆属此类。此外尚有捐马百匹给予纪录,运丁三年多交米三百石给予顶戴之例。政府分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夏官府驾部中大夫右厩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署名。唐玄宗天宝二年(743)改崇玄学置,改博士曰学士、助数曰直学士,置大学士一员,以宰相为之,领两京玄元宫及道院,德宗贞元四年(788)罢大学士。
官名。隋文帝开皇三年(583)由诸王府、诸州户曹参军事改名,炀帝大业三年(607)均改为司户书佐。唐高祖武德(618—626)诸王府所置复名户曹参军事,诸府、州并改此名,三都、六府各置一至二员,正七品
官名。唐德宗贞元十一年(795) 增置,为正八品下武散官,专授归唐将领,隶诸卫。武散官名。唐置,专授给少数民族首领,秩正八品下。
见“宝章阁”。官名,宋理宗宝庆二年(公元1226年)置,掌佐学士保存好阁藏宁宗御制。见《宋史·职官二》。
北周宣帝时所颁监察诸州的九条规定。据《周书·宣帝纪》记载,宣政元年(公元578年)八月宣帝遣大使以
任官方法。明朝定制,凡内阁大学士、吏部尚书除奉特旨外,多由朝廷大臣推举二三人选,经皇帝选任。侍郎以下及祭酒等官,则由吏部会同三品以上官员推选。在外督、抚大员,则由吏部主持,九卿皆参与推选。其余官员均不
满语官名。又作“固山按班”、“固山谙班”。意为“旗之大臣”。原称“固山额真”,清雍正元年(1723)改是称。汉名为“都统”。秩从一品。参见“固山额真”、“都统”。武官名。清置,即“固山额真”,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