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都统制
见“都统制”。
见“都统制”。
官署名。元朝置,掌大护国仁王寺及昭应宫财用。世祖至元十一年 (1274) 建寺,立财用规运所,秩正四品。十六年,改为总管府。武宗至大二年(1309),改都总管府,秩从二品,不久升为会福院,置院使五员。
官署名。即“稽勋清吏司”。
官署名。明洪武二十二年 (1389) 改礼部四属部之一的总部而置。事礼仪、宗室分封、贡举、学校之事,设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从五品,主事一人,正六品。二十九年改名仪制清吏司。参见“礼部总部”。
国防部内部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隶属于国防部长。设主任一人,中将或少将级;副主任一人,少将级;下设秘书室主任一人,同少将;秘书五人,同少将或中校;又有第一、二科及资料室。科长及资料室主任为上校或同等官
官署名。唐初秦王、齐王府所置六护军府之一,掌侍卫陪从。置护军一员、副护军二员,长史、录事及仓、兵、铠曹参军各一员,统军二员、别将四员,分掌领亲、勋卫及外军。
官名。汉末曹操设。三国魏六品,晋沿置。掌东宫宿卫。官名,汉朝末年曹操置,六品,掌东宫宿卫。晋沿置。
明成祖永乐五年(1407)置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长兴苑属涿鹿监。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
清朝对不入格格五等(即郡主、县主、郡君、县君、乡君)之宗室女儿之称呼。入八分公侧室所生女以上者,给五、六品俸,不封授,不入八分公以下之宗女,不给俸,不封授。参见“格格”。
宋朝胥吏名。徽宗政和三年(1113),董正州军胥徒府史之名,废子城使等职名,改置都史、副史、介史、公皂、衙皂、散皂、上隶、中隶、下隶。
官名。清朝笔帖式之一种。以负责缮写本章,故名。如吏部、刑部、工部所属司务厅设有,十余人至数十人不等。详见“笔帖式”。官名。清代六部于笔帖式之外,另有缮本笔帖式若干人,专司章奏的缮写。参见“笔帖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