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氏
官名。周朝置。掌冶铸箭镞戈戟。见《周礼·冬官 ·考工记》。
官名。周朝置。掌冶铸箭镞戈戟。见《周礼·冬官 ·考工记》。
官名。清末理藩部领办处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二人,正五品、从五品、正六品不等,奏补。主管本处事务。
官名。唐肃宗乾元元年(758)改采访处置使置,详见“观察使”。官名。即“观察使”的全称,见“观察使”条。
散官名号。洪武四年(1371)置,以授正七品内官。
官名。魏晋南北朝与骑兵郎互称,为尚书省骑兵曹长官。参见“骑兵郎”。
官名。北魏置。为追捕京畿盗魁而设。《魏书·张赦提传》: “赦提设防遏追穷之计,宰司善之,以赦提为逐贼军将。”
参见“十明将军”。
官名。唐朝用兵时设置,统各军粮料使。德宗建中四年 (783),河东、泽潞、河阳、朔方四节度之师同在魏州行营,以汴西水路转运使崔纵兼魏州四节度都粮料使,总管四军给养。参见“粮料使”。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诸侯群臣封迁爵秩命数等级之文书。《周礼·春官》:“典命,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一人,徒十人”,“掌诸侯之五仪诸臣之五等之命。”官名。周朝设此官,掌管诸侯公
唐代官资的一种。指以前曾充任过某种职事官,因考满或其他原因停官而待选者,某一职官一般须任该职经两考以上方算“成资”、未经两考者铨选时仍按前一任官资授职。贞元四年(公元788年)规定自散秩入清望官, 得
科举制度中贡入国子监生员的一种。明代在岁贡之外,考选学行兼优的生员充作贡生,称为选贡,至清代发展为拔贡与优贡两种。参见“拔贡”、“优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