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机大臣
官名。清朝军机处之长官。俗称“大军机”,又称“枢臣”。正式名称,初为“办理军机事务”,以后分为“军机处行走”和“军机处学习行走”二等。嘉庆(1796—1820)中期以后,又分别称“军机大臣上行走”和“军机大臣上学习行走”。一般初入值资历较浅者为“学习行走”,资历稍深后则去掉“学习”二字。光绪(1875—1908)末亦有直以“军机大臣”任命者。皆为兼差。由皇帝在满、汉大学士、尚书、侍郎、京堂及外任督抚等官员内特简,亦可由军机章京升任。无定员,少时四五人,最多时十一人。例以位高资深之满、汉各一人为领班,称“揆席”。前期,除个别例外,亲王不入军机; 咸丰(1851—1861)、同治(1862—1874)以后则屡以亲王入值,任领班军机大臣。负责常日侍直内廷,备顾问,赞理政务。具体职责为每日晋见皇帝,协助处理折奏,参议大政,并承皇帝旨意撰拟谕旨(乾隆中期以后实际由军机章京代拟); 还负责审拟交办的重大案件,稽察各部院衙门汇奏事件,以及奏补重要官缺等事。例兼方略馆总裁和内翻书房管理大臣。宣统三年(1911),成立责任内阁,遂转为总理大臣、协理大臣。
官名,清朝置,为军机处官员,人员无定额,多由大学士、尚书侍郎充任,掌军国大政,以赞机务,常日侍值,应对献替。巡幸时也是这样。见《清史稿·职官志一》,参看“军机处”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