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政司司长
官名。清末海军部军政司长官。宣统二年(1910)设,掌司事。由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
官名。清末海军部军政司长官。宣统二年(1910)设,掌司事。由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
官名。北魏置。《魏书·术艺 ·殷绍传》:“好阴阳术数,游学诸方,达《九章》、《七曜》。世祖时为算生博士,给事东宫西曹。”
官名。清朝户部所属内仓之主官。顺治十年(1653)设。初任满、汉司官,雍正二年(1724)改委本部满洲司官二人,二年一更代。下设经承一人佐理仓务。掌内仓之出纳。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官名。见“内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初为春官府典命下大夫属官,后改典命为大司礼,遂隶大司礼,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礼为礼部,又为礼部下大夫属官。掌朝觐、大飨时宾赞之职,下设司谒下士以佐
官署名。简称圣政所。南宋高宗绍兴三十二年(1162)置,掌编修忠臣义士传记,裒集高宗即位以来诏旨条例,编类其重要政事,由宰相提举。孝宗隆兴元年(1163),并归日历所。
见“外兵参军”。
①指御史中丞。《晋书·职官》: 西汉哀帝元寿二年 (前1),“中丞出外为御史台主。历汉东京至晋因其制,以中丞为台主。”②指尚书令、仆射。《南齐书·百官》:“尚书令,总领尚书台二十曹,为内台主。”“无令
官制用语,即量才授官。宋朝分选人注拟差遣窠阙为十等,每等为一选。第一选为两府司录,次赤令、留守、两府、节度、观察判官、少尹,顺次至第十选,为中下县、下县簿尉。
见“宝谟阁”。官名,宋宁宗嘉泰二年(公元1202年)置。宝谟阁是藏书阁,内藏光宗御制。置学士、直学士、待制官。这些官都是贴官,即荣誉性的虚衔,无职守、无所掌,只供侍从顾问,但有这种虚衔,可享受超官阶优
官名。唐制,两税皆民自输送,而州县常遣簿、尉充纲运官,贞元时转运盐铁使尝奏诸院自差纲搬运。然其后又以州县官充纲运官如故。开元初规定,州县官充纲运官送两税往来十年者可授县令。
兼理司法机关。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三月北洋政府规定未设地方或初级审判厅各县,一律于县知事公署内附设审检所,由县知事兼管,所内依照事务之繁简设帮审员一至三人,书记官一至三人。帮审员的职权为办理县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