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名。宋朝初年,中央及监司置。真宗景德二年 (1005),各州县皆置。为低级吏人,在押司及手分之下,掌书写、造帐等事务。吏员名。宋吏部尚书左右选、侍郎左右选及二十四司均置,司农、太府二寺亦置,本为官署
官名。北周置。《隋书·窦荣定传》:“(荣定)从武帝平齐,加上开府,拜前将军、佽飞中大夫。”其下设佽飞右旅下大夫以佐其职。正五命。官名。西汉置左弋,武帝时改为佽飞,掌射猎。北周置佽飞中大夫,正五命,府属
① 宋朝司封、司勋、考功、度支、金部、仓部、祠部、主客、膳部员外郎之统称。② 官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置,属户部,员二人,佐理户部左曹之事。
官名。明置,掌治理河道。初称总理河漕,后改称总督河道。见《明史·职官二》。
审判机构名。清末置,由大理院刑科主管。掌审判宗室及官犯案件。
官名。隋置,掌保卫外国使者。
节度推官、判官与观察推官、判官合称。
官署名。唐代后期,在用兵前后为控制地方秩序,始置制置使。宋置制置使司,以制置使为主官,为一路至数路地区的统兵大员,掌经画边防军务。其性质略同于招讨使而地位稍逊。政和中,熙秦用兵,以内侍童贯为之,仍兼经
妃嫔号。北齐置。《北齐书·后主纪》:“拜弘德夫人穆氏为左皇后。”
官名。南朝宋、齐置。《梁书·傅昭传》:“寻为总明学士、奉朝请。”参见“总明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