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东汉光武帝建武十五年(39)置,为京都雒阳所在河南郡长官,设一员,二千石; 有丞一员,为其副贰。主掌京都事务,春行属县,劝农桑,振乏绝; 秋冬案讯囚徒,平其罪法; 岁终遣吏上计;并举孝廉,典禁兵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驾部中大夫典牡上士佐官,员一人,正二命。
官名。商代设置,管理粮仓。
清朝吏部之奖叙制度。凡官员考核成绩优良或有功绩者,奉旨交部议叙,以资奖励。议叙之法,分为纪录、加级两种。由保举而授任之官亦称议叙,如议叙知县等即是。清制,官吏有功交吏部核议,以定功赏的等级,称为议叙。
官名。清朝左、右翼宗学之长官。总领宗学事务。左、右翼各设一人,由皇帝在宗室王公内简派。
北齐并州尚书省属官。《北齐书·张保洛传》:“康德,代人也。历数州刺史,并省尚书,封新蔡郡王。”
官名合称,汉魏边郡皆置,为塞曹正副长官,掌边塞事务,也奉命出使。《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遣塞曹掾史张政等因赍诏书、黄幢,拜假难升米为檄告喻之。”
官名。金章宗泰和六年(1206)由同佥大宗正事改名,正三品,置一员。
官署名。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洪武十七年 (1374) 置大使一人,正九品。二十八年改置大使一人,正五品,左、右副使各一人,从五品。后改置掌印太监一员,总理、佥书、掌司、写字、监工无定员。掌宫内食用
官名。清朝道员之一。负责各省学校教育事宜。各省均置,系按察使佥事衔,以各部郎中进士出身者补用。惟直隶设“学督御史”。雍正四年(1726),各省督学改为提督学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