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即“精膳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南朝置,属尚书省。《梁书·贺琛传》: “稍迁中卫参军事、尚书通事舍人。”
官名。西晋置,分东、西、南、北四部,掌督漕运,隶大司农。东晋省。
① 官署名。(1)西魏、北周秋官府置,掌刑罚,处治犯罪,并参预撰定刑律。长官为中大夫,置二员; 有上士二员,统中士、下士若干。(2) 即尚书省刑部头司,唐玄宗天宝十一载 (752) 改,肃宗至德二载
清代铨选的方式之一。由吏部铨选,称为内选。
官府文书档案。《周礼·天官·宰夫》: “六曰史,掌官书以赞治。”
官名。元置,为利用监的佐官,见“利用监”。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 (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三班,拟宁远将军等号; 大通三年 (529) 定制后仍拟宁远将军等号。
官名。宋朝讲议司、修政局、实录院皆置,在本部门负责检验故事,进行研究。
官名。清朝管理北运河土坝之主官。隶于坐粮厅。掌漕粮车运过坝之事。每年南漕抵通,依例移驻河干,按界稽查。所辖土坝车户初为五十名,后为二十名,嘉庆十五年(1810)全裁,事归石坝经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