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典事

典事

官名。三国魏尚书诸曹置为属吏,掌庶务,七品; 殿中监亦置,九品。晋朝黄沙御史置,七品。南朝宋、南齐有外监典事。《宋书·恩幸·阮细夫传》:“佃夫以告外监典事东阳朱幼”。《南齐书·高帝纪下》:“有司奏遣外监典事四人,周行离门外三十五里为限。”北魏亦置,《资治通鉴·梁武帝天监三年(504)》: “典事史元显献鸡雏,四翼四足”。胡三省注: “典事,犹今尚书六部主事,吏职也。”唐朝殿中省、内侍省,太常、卫尉、宗正、太仆、司农、太府诸寺,少府、将作、军器、都水诸监、太子家令寺及其所统部分局、署皆置,为吏职,掌庶务,少则二员,多则三十员,流外五品; 诸关亦置,二至六员,掌巡薙及杂当。


官名,三国魏置,为尚书各曹和殿中监属吏,掌杂务,前者七品,后者九品。晋朝沿置,为黄沙御史属吏。南朝宋、齐置外监典事。《宋书·恩幸·阮细夫传》:“细夫以告外监典事东阳朱幼。”《南齐书·高帝纪下》:“有司奏遣外监典事四人,周行离门外三十五里为限。”北魏置典事史,《魏书·崔光传》:“有典事史元显献四足四翼鸡。”唐朝殿中省、内侍省,太常、卫尉、宗正、太仆、司农等寺,少府、将作、军器、都水等监及太子家令寺以及其所属部分局、署皆置;为流外官,五品,少者二人,多者三十人。各关卡也置,少者二人,多者六人。掌巡查及诸杂务。

猜你喜欢

  • 军曹令

    官名。北魏前期置,贾儁自秘书中散任此。

  • 周承休公

    封爵名,东汉建武二年封周后代姬常为周承休公,十三年改封姬常为卫公,以为汉宾,位在三公上。见《后汉书·百官志五》、《后汉书·光武帝纪》。

  • 阿母河等处行尚书省

    官署名。蒙古国置,管辖阿母河以西各地行政事务。太宗时,始置行政官。宪宗时用行省名。旭烈兀西征期间,行省受其节制。元世祖即位后,阿母河以西委付旭烈兀管辖,行省废。

  • 太仆卿

    官名。东汉、魏、晋、南朝、北魏常作为“太仆”的尊称。南朝梁正式定为官称,十班,位列十二卿。管理畜牧事务,政令仰承尚书省驾部曹。辖南马牧、左右牧、龙厩、内外厩丞。陈沿置,三品、中二千石。北齐置为太仆寺长

  • 尚衣库使

    官名。宋真宗大中祥符二年(1009)改内衣库使置,东班诸司使之一,无职掌,仅为迁转之阶,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官名,废。辽朝内侍省尚衣库置为长

  • 率更令

    官名。即太子率更令。官名,即太子率更令的简称。东汉置,掌庶子、舍人更值宿卫,职似光禄。见《后汉书·百官四·太子少傅》。

  • 小满

    官制用语。南朝地方长官的任期以三年为限,称小满。《南史·恩幸·吕文显传》: “晋、宋旧制,宰人之官,以六年为限,近世以六年过久,又以三周为期,谓之小满。”

  • 疾恶科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贤良忠直类科目。大足元年(公元701年)诏举,冯万石等及第。

  • 检正

    即“检正官”。官名。宋置,五房各一人,掌纠正省务。熙宁三年置,以京朝官充。元丰官制行罢之。绍兴二年复置,属中书门下省。见《宋史·职官一·检正宫》。

  • 中书议郎

    官名。北魏置,属中书省,参议朝政、礼仪、刑狱,选用博学之士。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五品中,二十三年改定职令,未见此职。官名。北魏置,五品中,掌议论。见《魏书·官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