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条问事
汉朝关于刺史监察职责范围的规定,汉武帝时制订颁行。六条是: 一,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二,二千石不奉诏书、遵奉典制, 倍公向私, 旁诏守利, 侵渔百姓, 聚为奸。三,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厉杀人,努则任刑,喜则淫赏,烦扰刻暴,剥截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袄祥讹言。四,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五,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托所监。六,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政令。六条以外,刺史不得干预地方政事,违者依法惩处。
汉朝关于刺史监察职责范围的规定,汉武帝时制订颁行。六条是: 一,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二,二千石不奉诏书、遵奉典制, 倍公向私, 旁诏守利, 侵渔百姓, 聚为奸。三,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厉杀人,努则任刑,喜则淫赏,烦扰刻暴,剥截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袄祥讹言。四,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五,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托所监。六,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政令。六条以外,刺史不得干预地方政事,违者依法惩处。
官名。清末农工商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定额三人,正五品,奏补。掌本司事务。
西夏语官名。西夏置,职掌不详。《宋史·夏国传下》记元丰五年(公元1082年)“夏西南都统、昴星嵬名济移书刘昌祚。”嵬名济为人名,时任西南都统,昴星不知何义。司马光《涑水纪闻》卷十五记为“夏国南都统、星
官名。晋朝置。掌管鲜卑族事务。慕容廆曾任此职,东晋元帝建武元年 (317) 六月,与刘琨等一百八十人向司马睿上书劝进。见《晋书·元帝纪》。
见秃鲁花军。怯薜中的散班。元置, 即“秃鲁花”,见该条。
官名。南诏官,与爽酋、弥勤掌赋税。
官署名。西汉丞相府所属诸曹之一,东汉时三公府亦置。据《后汉书·百官志》,太尉所属东曹主二千石长吏迁除选举及军吏。以掾领之,秩比四百石。汉末曹操于相府亦置东、西曹,皆典选举。东曹典府外官吏。三国魏大将军
官名。明崇祯十六年(1643)李自成农民军置,为基层军官。九品。
官名。北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1101)置,属侍从贴职。后定为正三品。南宋因之。官名,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元年1101年)置。显谟阁是藏书阁,内藏神宗御集。其官有学士、直学士、待制,序位在宝文阁学士、直
将军名号,为镇军大将军的省称,三国魏置,掌征伐、或护驾征伐,董督众军等。《三国志·魏书·文帝纪》:“六年春二月。”注引《魏略》:“以尚书令颍乡侯陈群为镇军大将军……镇军随车驾,當董督众军,录行尚书事。
①官名。同“大士”。掌狱讼刑罚。春秋时齐国置。《晏子春秋·内篇谏上》: “(齐景公)曰: ‘何哉’?吾为夫妇狱讼之不正乎? 则泰士子牛有矣”。②一说为上士别称。《逸周书·王会解》: “中台之外,其右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