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乘
爵名。战国秦置。为二十等爵第八级。公乘意即得乘公家之车。西汉初年,七大夫、公乘以上为高爵,得食邑,冠刘氏冠。文帝以后,改以第九级五大夫以上为高爵,公乘仅得免役。东汉明帝时又下诏规定,赐民爵不得超过公乘,如超过,则需将超过部分转移给其子、兄弟或兄弟之子。
爵名。为秦汉二十级爵的第八级,意思是得乘公家之车(见《汉书·百官公卿表》)。汉初以公乘以上为高爵,得食邑,冠刘氏冠。文帝以后改为第九级五大夫以上为高爵,公乘仅得免役,公乘以下仍得服役。明帝时规定赐民爵不得超过公乘。
爵名。战国秦置。为二十等爵第八级。公乘意即得乘公家之车。西汉初年,七大夫、公乘以上为高爵,得食邑,冠刘氏冠。文帝以后,改以第九级五大夫以上为高爵,公乘仅得免役。东汉明帝时又下诏规定,赐民爵不得超过公乘,如超过,则需将超过部分转移给其子、兄弟或兄弟之子。
爵名。为秦汉二十级爵的第八级,意思是得乘公家之车(见《汉书·百官公卿表》)。汉初以公乘以上为高爵,得食邑,冠刘氏冠。文帝以后改为第九级五大夫以上为高爵,公乘仅得免役,公乘以下仍得服役。明帝时规定赐民爵不得超过公乘。
官名。明朝苑马寺副长官。一人,正四品。协寺卿掌管本寺六监二十四苑马政,而听于兵部。
官名。隋初如北齐之制,右尚方署置令二人,丞六人,隶太府,炀帝时改隶少府。唐沿置,武后时去方字,称右尚署。设令二人,从七品下;丞四人,从八品下;又有府、史、监作、典事、掌固之属。掌供天子十一闲之马鞍辔及
东宫武官名。南朝梁置,掌东宫殿廷护卫。江子一之弟名子五者曾任此职。
官名。北周东京小司寇上大夫的省称。静帝大象元年 (579) 置,为东京 (今河南洛阳) 秋官府长官,长孙平任职时与小宗伯赵芬分掌东京六府事,后听命于东京小冢宰。正六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
官名。清朝太常寺神乐观之主官。掌观事。顺治元年(1644)设,一人,正六品。乾隆七年(1742)改隶乐部。八年裁。官名,清置,掌祠祭之乐。明代祭祀之乐由道士掌管,清初沿明制,设神乐观提点一人、左右知观
官名。三国蜀置。管理盐铁之政,属盐府校尉。见《三国志·吕义传》。官名,三国蜀置,掌盐铁之政,为盐府校尉属官。《三国志·蜀书·吕乂传》:“先主定益州,置盐府校尉,较盐铁之利,后校尉王连请乂及南阳杜祺、南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为春官府典命中大夫属官。北周沿置,后改典命为大司礼,遂隶大司礼,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礼为礼部,又为礼部下大夫属官。员一人,正一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有旅贲氏中士二人,下士十六人,掌执戈盾,夹王车,以司守卫。北周依其制置左右旅贲率上士,正三命,属夏官府左右武伯中大夫。《隋书·礼仪志》载其职掌为“掌旅贲之士。其队器服皆青,以朱为
官名。元置,属大府监,掌收支常课和买纱罗布绢丝绵绒锦木绵铺陈衣服诸物。见《元史·百官六·太府监》。官名。元至元十九年(公元1282年)置,属太府监。秩从五品,员额四人,掌收支常课、和买纱罗、布绢、丝绵
官名。宋朝置,以内侍充任,掌宫内符玺,从七品。官名。见“符宝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