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假节

假节

假以节杖。汉朝指大臣临时持节出巡。三国魏、蜀、吴沿袭此制,然非临时性,无论在外掌军、在朝秉政,权臣均得假节,实际已成为一种象征地位的政治待遇。至晋朝,地方性军事长官分为都督、监(军)、督 (军) 三等,职权范围也相应分为三等。都督有使持节、持节、假节之分,监、督军亦然。使持节得杀二千石以下,持节杀无官位人,假节唯有军事得杀犯军令者,成为其地位、职权范围的标志之一。南北朝相沿此制。


大臣出使或出巡时所持的节杖、凭证、信物。汉朝使臣持节出巡或出使毕则收回其“”,称“假节”,意即临时持节。到三国,魏、蜀、吴皆置,无论在内秉政还是在外掌军,均得“假节”,而且是长期性的,非临时性的,成为象征地位高低的政治待遇。晋朝地方军事长官都督、监军、督军三级,各又分使持节、持节、假节三等。都督之使持节者,可杀二千石以下的官吏;持节者只可杀无官职的人,假节者只能杀战时犯军令的。南北朝沿袭此制。

猜你喜欢

  • 中书通事舍人

    参见“中书舍人”。官名,三国魏置,掌出宣诏命。南朝宋齐沿置,属中书监(省)。梁改称中书舍人。参看“中书舍人”条。

  • 翰林院典簿

    清代于翰林院设典簿厅,掌章奏、文移及吏员、差役的管理事务,并保管图书。主官为典簿,满汉各一人,下设孔目满、汉各一人,笔帖式若干人。

  • 宁卫左右军

    禁军名。后唐置,《五代会要·京城诸军》记后唐清泰元年(公元934年)六月,改严卫步军为宁卫左右军,为禁军中的两军。

  • 宗学总管

    官名。清朝左、右翼宗学之职官。负责办理宗学具体事务。左、右翼各设二人、食七品俸。以宗室中分尊年长者引见补授。

  • 破羌都尉

    官名。西晋末凉州刺史张寔置。掌管凉州地区的羌族事务,张诜曾为之。见《晋书·张轨传》。

  • 市公安局

    市政府属局之一。国民党政府设置,以局长为主官。掌公安事项,消防事项,户口调查及人事登记事项,保甲事项,兵役事项,交通工具之指挥取缔事项。首都及省政府所在地之市,均不设公安局或警察所,关于公安局掌理事项

  • 上计史

    官名,汉置,也简称“计史”,掌从主计吏到京城汇报。详“上计吏”条。

  • 理刑进士

    明朝任官制度中的一种试职。新科进士被分配到都察院熟悉政务,理刑半年,然后实授御史,故名。正德(1506—1521)后规定新科进士不得除风宪,遂革去此制。

  • 左司隶寺

    官署名。十六国汉刘聪置。以左司隶为长官,掌管左司隶部民,领户二十余万,下设内史,每 一内史领万户。见《晋书·刘聪载记》。

  • 铸钱匠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掌督造钱币。员额四人,官阶为职同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