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补制敕匠
杂任职名。唐代置,中书省员额五十人,门下省员额五人,掌修补制敕之事。
杂任职名。唐代置,中书省员额五十人,门下省员额五人,掌修补制敕之事。
官署名。明朝永乐(1403—1424)年间上林苑监十属署之。其置废、设官同“典察左署”,见该条。
官名。明朝上林苑监置。始设于永乐五年(1407),左右各一人,正七品,佐监正、监副掌苑囿、园池、牧畜、种植之事,为宫廷提供日常生活之必需品。后因监正、监副不常置,以监丞署职,为上林苑监实际长官。
官名。元至元十八年(公元1281年)置于江浙、湖广、江西三行省,提举,从五品,三省各一人;同提举,从七品,三省各一人。
见“遥郡”。
官署名。唐高祖武德(618—626)后始置于禁中,隶太常寺,又名内教坊。武则天如意元年(692)更名云韶府,以中官为使。玄宗开元二年(714) 复置于蓬莱宫侧。有音声博士,第一、二曹博士。京都又置左、
官名。辽朝置。北面官。宿卫司长官。亦称“典宿卫事”。官名。辽置,见“宿卫司”。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木中大夫角工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① 隋炀帝所置女官二十四掌之一,置二员,从九品,隶尚官局,与典正为司正之佐。②唐朝太子内官,置三员,从八品,掌文书出入、管钥、纠察推罚,隶司闺。女官名。唐代设此官,为太子内官,从八品,掌文书出入
春秋时期臣子对别国自称其国君的谦辞。《左传·僖公二十六年》: “寡君闻君亲举玉趾”。
即“博尔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