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仪局
官署名。金世宗大定元年(1161) 改原擎执局而置,属宣徽院。掌奉朝仪,率捧案、擎执、奉辇等殿廷仪礼之事。设局使一人,后改为令,从六品。直长一人,正七品。五年改侍仪司。元朝属礼部,元世祖至元八年(1271)置,正四品。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改正三品衙门。设侍仪使四人,引进使知侍仪事二人,掌朝觐之礼。明初沿置。初为从五品衙门,洪武四年(1371)改从七品。九年罢,改置殿廷仪礼司,后改置鸿胪寺。
官署名。金世宗大定元年(1161) 改原擎执局而置,属宣徽院。掌奉朝仪,率捧案、擎执、奉辇等殿廷仪礼之事。设局使一人,后改为令,从六品。直长一人,正七品。五年改侍仪司。元朝属礼部,元世祖至元八年(1271)置,正四品。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改正三品衙门。设侍仪使四人,引进使知侍仪事二人,掌朝觐之礼。明初沿置。初为从五品衙门,洪武四年(1371)改从七品。九年罢,改置殿廷仪礼司,后改置鸿胪寺。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户部置,由户部尚书总领,掌内外财赋之数,钩考钱谷帐籍。后废。徽宗政和(1111—1118)中复置。
官名。初属少府。武帝元鼎二年 (前115)始属水衡都尉,有丞。职掌铸钱,为上林三官之一。新莽时民因私铸钱被囚送钟官罚作官奴婢者以十万数。东汉省。官名,汉置,掌铸钱,有丞。参看“钟官”条。
皇太妃祗应机构。辽置,见“著帐郎君院”。
官名。明朝置,为各都司、行都司及羁糜卫所都司副长官。都司及行都司定制二人,羁糜都司随需设置。均从二品。参见“都指挥使司”。武官名。明置,见“都指挥使司”。
官名。明、清太医院之副长官。佐院使掌院务。朱元璋吴元年(1367)设。洪武十四年(1381)改称院丞,二十二年复旧称。正六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始分左、右,各一人,均由汉员充任。左院判由右院
国民政府的辅助机关。国民政府实行五院制后设置,以参军长一人为主官,秉承国民政府主席之命,指挥监督所属机关,掌理典礼、本府警卫及其他事项。其下设典礼、总务两局,各局设局长一人,秘书、科长、科员若干人,掌
太子的称谓。《后汉书·安帝纪》:“降夺储嫡,开萌邪蠹。”
官名。辽朝南面官。南枢密院官员。南枢密院初兼尚书省,以兵房承旨主兵部事。
海军相当官。北洋政府设于各舰,均由上尉充任,掌发射鱼雷事务。
乐官名,周置,掌诵诗以劝君王。《史记·周本纪》:“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矇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而后王斟酌焉。”《国语·楚语上》:“史不失书,矇不失诵,以训御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