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内外城地方检察厅检察长
官名。清末京师地方检察厅长官。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正五品。掌领本厅所司检察事宜,监督所属各官。
官名。清末京师地方检察厅长官。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正五品。掌领本厅所司检察事宜,监督所属各官。
官名。清末责任内阁之属官。宣统三年(1911)四月设责任内阁。始置。一人,简任。掌承总理大臣之命管理阁务。有事故时,由承宣厅长代理。
西夏职官封号。授与次品官,称为文武孝种口恭敬东南姓关上倚世。
官名。元置,为纹锦总院长官,掌织诸王百官所用缎匹。见《元史·百官一》。
官名。①清朝绿营军将领,即“营”之统兵官。位于参将之下。初制正三品,顺治十年(1653)改从三品。统班一营之军务,分属总督、巡抚、提督、总兵管辖。又有为总兵总理营务者,称镇标中军游击。水师中亦设。②
见“国用司”。官署名。即“国用司”,见该条。
官名。隋朝陇右牧皮毛监次官,视从八品。
官名。南朝梁、陈置,有丞。隶少府卿。
满语官名。汉译为“左副都御史”。
官名。见“司府寺”。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器工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