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吏
指在京城各中央机构办事之吏。清制,京吏有三: 供事、经承、儒士。
指京城各衙门的官吏,以别于地方官吏。《清会典》:“凡京吏之别三:一曰供事,二曰儒士,三曰经承。”
指在京城各中央机构办事之吏。清制,京吏有三: 供事、经承、儒士。
指京城各衙门的官吏,以别于地方官吏。《清会典》:“凡京吏之别三:一曰供事,二曰儒士,三曰经承。”
官名。唐朝节度使、观察使、团练使、防御使属官,位判官、推官下。又有营田巡官、转运巡官、馆驿巡官等名目,盖随使而置。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三司诸案置,位推官下,以朝官充任,分领诸案庶务,淳化四年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南左卫长官,置一人。
官名。东晋、南朝置。职掌如将军,而地位略低。统兵,管理少数民族事务。东晋时桓云、桓冲、桓石秀皆以江州刺史领此职、西阳太守。南朝宋定为六品。庐江、晋熙、西阳太守加此,立府。梁时,南新蔡太守亦加此。陈拟八
官署名。辽朝置,属北面官。北、南护卫府各设左护卫司,以太保统领。下设左护卫等职。
官名。北魏置,东魏、西魏、北齐、隋、唐沿置。多省称为行台右丞。在行台内职掌同“尚书右丞”。隋、唐时诸道行台只设一丞,左、右任置。唐高祖武德九年(626)省诸道行台时罢。隋视从四品,唐为四品。
官名。法曹长官。南朝齐公府、将军府置,梁、陈沿置。梁三班至流外五班。陈八品至九品,又为尚书令、仆射子起家官之一。北魏、北齐公府、将军府、诸州府置。北魏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499)定为七品上至九品,北齐
官名。详见“东园局”。官名。北齐光禄寺所属有东园局丞,掌管丧葬用具。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掌铨查六宫。三品。
①泛指京都官以外的官员。《后汉书·郎传》: “方今中官外司,各各考事。”② 司隶校尉别称。《三国志·崔林传》: “及为外司,万里肃齐。”崔林时为司隶校尉。③ 州属吏。《
见“十壮将军”。官名。南朝梁代设此将军,为十二班。见《隋书·百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