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使
官名合称。宋朝御史台左巡使、右巡使、监祭使、廊下使、监香使合称。北宋前期置,神宗元丰(1078—1085) 改制罢。
官名合称。宋朝御史台左巡使、右巡使、监祭使、廊下使、监香使合称。北宋前期置,神宗元丰(1078—1085) 改制罢。
官署名。民国二十年置,设在各省区,属财政部,掌管征收统税。设局长、副局长各一人。下设四课,分掌局务。
清朝都察院副都御史尊称。
官名。即“巡道”。官名。简称巡道,明清时设置。分巡之名,始于唐代,唐代遣使分道出巡,当时称为分巡某某道。明初,恐府县官贪鄙不法,故于直隶府州县设巡按御史,各按察司所属设试佥事,旋裁撤试佥事,改按察分司
见“司钥章京”。
官名。春秋齐国等置。乐官。《管子·四称》:“流于博塞,戏其工瞽。”
官制用语。即官员目前所有的任职资格。《魏书·崔挺传》: “后改定职令,(崔)振本资惟拟五品,诏曰: ‘振在郡著绩,亦有褒升。’除太子中庶子。”
官名。隋炀帝改殿内省尚乘局的龙厩署为典厩署,唐沿置,改属太仆寺。有典厩署令二人,丞四人,掌系饲马牛,给养杂畜之事。所属有府、史、主乘、典事、执驭、驾士、掌固等员。
官名。金贞祐五年(公元1217年)置于集贤院,备皇帝咨询。秩正九品,员额不限。
官名合称。宋朝于人烟繁盛处诸镇置监官,掌管火禁或兼酒税之事,与寨官合称镇寨官。参见“寨官”。
官名。宋至道元年(公元995年)太宗为皇侄等置教授。咸平初,命诸王府记室、翊善待讲分兼南、北宅教授。南宅即南宫,为太祖、大宗诸王之子孙所居,称为睦亲宅;北宅即北宫,为其他诸王子孙所居。大中祥符二年(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