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众
五官所属官吏的总称。《礼记·曲礼下》: “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典司五众。”注:“众,谓群臣也。”
五官所属官吏的总称。《礼记·曲礼下》: “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典司五众。”注:“众,谓群臣也。”
官名,汉置,掌堵塞要道以防敌。《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河陵顷侯郭亭,以连敖前元年从起单父,以塞路入汉,还定三秦。”注:“师古曰:塞路者,主遮塞要路,以备敌寇也。”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地官府虞部次官,佐虞部下大夫掌山泽草木鸟兽等事务。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官名。见“虞部下大夫”。
官名。北魏宣武帝征蜀时置,权任甚重。《魏书·世宗纪》: “诏司徒高肇为大将军、平蜀大都督,步骑十万西伐。”
官署名。民国时国民政府五院之一,为全国最高监察机关,民国十七年十月置,设院长、副院长各一人,以国民政府委员任之;设监察委员二十九至四十九人,由院长提请国民政府主席依法任免。其职责为依法监察弹劾。官署名
官署名。明永乐(1403—1424)迁都北京后于南京留置。设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右佥都御史各一人,不设左职。下设司务、经历、都事、照磨各一人,司狱二人。十三道监察御史,员数少于北京。嘉靖(1522—
官名。甄官署长官。或说东汉已置。两晋南北朝至唐皆置,隋朝员二人,从八品; 唐朝员一人,从八品下。宋朝存其名而罕有除授。金朝复置,从六品。参见“甄官署”。官名。后汉将作属官有前后中甄官令,掌陶瓷工场。晋
僧官名。元代于路设道录司,以道录为主官,掌本路道教事务。其下有道正。
官署名。汉武帝天汉三年(前98) 置,主管酒类专卖,昭帝始元六年(前81) 罢郡国榷酤官,改征酒税。官名,汉武帝天汉年间置,掌酒类专卖,昭帝始元六年罢,改为征收酒税。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导淮委员会长官。见“导淮委员会”。
官署名。三国魏文帝初年分秘书置,为掌管机要、出纳政令章奏的宫廷政治机构,收纳群臣奏书,草拟皇帝诏令,兼领修史、记录起居,权任颇重。以中书监、令为长官,下设通事郎、著作郎等官。西晋沿置,贵重尤甚,初兼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