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末陆军部军衡司之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由副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掌军衡司事。
①爵名。清朝蒙古贵族封爵之第七等。位次辅国公。土默特左旗和喀喇沁三旗称“塔布囊”。有一、二、三、四等之别,秩视一品至四品。此外,新疆回部吐鲁番和哈密的贵族封爵制同蒙古,亦有台吉。②官名。清朝设于内蒙古
清朝授官班秩之一。指各种出缺官员候补改授之班次。凡补班分为多途: 裁缺候补者,回避开缺候补者,丁忧服满候补者,终养事毕候补者,病痊候补者,降革开复候补者,援例捐输开复候补者,等等,皆由部铨选,依例补用
官名。即“司户参军事”。
官名。汉朝隶将作大匠(将作少府),领本署工徒修造宫室、宗庙、陵园、道路等,秩六百石。官吏犯法,常输左校为工徒。三国魏以其主天下木材,并入材官校尉。西晋复置,隶少府,七品。东晋省并材官将军。十六国后赵仍
官署名。民国置,为盐运使的办事官署,掌监督、办理场产、运销、缉私、征收盐税等事;并考核所辖盐区内各县县长协缉私盐的成绩等。民国二十六年,与盐务稽核分所合并,改称盐务管理局,裁撤盐运使。官署名。北洋政府
官名,汉置,属黄门署,掌供奉皇帝书写技艺。《汉书·艺文志·赋》:“黄门书者假史王商赋十三篇。”“黄门书者王广、吕嘉赋五篇。”西汉黄门待诏之一。掌书写之事。见《汉书·艺文志》。
官名。即右武卫大将军,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右武卫大将军。
五官所属官吏的总称。《礼记·曲礼下》: “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典司五众。”注:“众,谓群臣也。”
官名。北宋皇帝巡幸则置,为行宫长官。后避英宗赵曙名讳,改称行宫都总管。官名。辽置,有的属行宫都部署司,掌行在行军诸斡鲁朶(宫卫、近卫军)之政令,属行宫诸部署司的,掌行在诸宫之政令。见《辽史·百官志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