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伯中大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统掌各乡事务,下设小乡伯下大夫、小乡伯上士,小乡伯中士等佐其职,领诸乡大夫下大夫、州长上士等官属。寇遵考自小纳言、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迁此。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以下大夫为长官。宣帝即位后,复置。正五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乡、遂、稍、县、畿为《周礼》中规定的天子直辖行政区——王畿中的行政区划,各设官以管理之,掌辖区内的政教事务。北周是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不分内服外服,但仍附会《周礼》之制,以王畿百里之内为乡,百里之外为遂,三百里为稍,四百里为县,千里为畿,置乡伯、左右遂伯、稍伯、县伯、畿伯诸中大夫,小乡伯、小遂伯、小稍伯、小县伯、小畿伯诸下大夫,为地官府所属,使各掌其辖境内的政令戒禁。但实际上北周地方官制仍按汉魏以来之制设州刺史、郡太守、县令,并不归他们所管。诸下大夫以下都有属官:小乡伯下大夫之下设小乡伯上士、中士,每乡下大夫,乡正上士、中士,州长上士、中士;小遂伯下大夫之下设小遂伯上士、中士,每遂下大夫,遂正上士、中士;小稍伯下大夫之下设小稍伯上士,中士,每稍下大夫,稍正上士、中士;小县伯下大夫之下设小县伯上士、中士,每县下大夫,县正上士、中士;小畿伯下大夫之下设小畿伯上士、中士,每畿下大夫、畿正上士、下士。这些属官均为中央政府的属官,佐夫大以处理政务,与京师及州郡县以下所设地方属官完全不同。北周乡伯中大夫正五命,任此职者见《北周六典·地官府》所引《隋翊师大将军、仪同三司、大内史、大纳言、扶风郡太守濩泽公墓志铭》:“公讳字遵考,授乡伯中大夫,转司成中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