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府仆射
官名,汉置,为乐府属官,二员,主领诸乐人。见《汉书·礼乐志》。
官名,汉置,为乐府属官,二员,主领诸乐人。见《汉书·礼乐志》。
女官名,汉置,掌为皇后等治病。《汉书·宣帝纪》:“显前又使女侍医淳于衍进药杀共哀后,谋毒太子。”官名。汉代少府所属太医令之下的女性御医,见《汉书·宣帝纪》。
官名。清朝国子监所属南学之副主管官。雍正九年(1731)设,一人,由国子监六堂助教学正、学录内选充。与正管学官共同管理学内事务。官名。清朝国子监南学之副长官。佐主官掌南学事。雍正九年(1731)设一人
选举制度,即选人依资序叙迁。唐玄宗开元十八年(730),侍中裴光庭以选人猥众,有出身二十余年而不获禄者,乃作循资格,无论贤与不肖,一概据资考配拟。凡官罢,满若干选而后集,各有差等,官卑选多,官高选少,
官名,三国蜀置,掌护军中诸将帅,察举作奸不法者。《三国志·蜀书·杨戏传》:“以疾征还成都,拜护军监军,出领梓潼太守,入为射声校尉。”
官署名。清末置于各省,掌保甲警察事务。
差役、衙役之别称。
官名。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983)始置同签署枢密院事。后避英宗赵曙名讳改称。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哲宗元祐(1086—1093)后复置。官名。宋、金设置,为枢密院的佐官。见“枢密院”。
官名,三国魏置,以前称积弩都尉,后改称典弩都尉,掌弩射兵。《太平御览》241卷《都尉》引《魏略》:“积弩都尉,秩比二千石,后更为典弩都尉。”
参见“上书房”。
清朝存放机密文件之木匣。装有小锁。清制,地方督抚等官例由皇帝赏给,以便呈报重要章奏时封存之用。皇帝向其交办机密事项亦用此密封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