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官署名。尚书台(省)诸郎曹之一。职掌水道工程舟楫桥梁之政令,具体事务分属都水使者(太舟卿)等官。设郎(郎中),资深者称侍郎。三国魏始置,或说隶左民尚书,或说隶度支尚书。西晋沿置,或说隶屯田(田曹、左
春秋晋国公卿的食禄。《国语·晋语四》: “公食贡,大夫食邑,士食田。”
官名。宋设此官,为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官制术语。即在金质的印柄上系有紫色的绶带,其文作“某官之章”。简称金紫。标志较高官阶。晋、南朝规定: 三公、诸开府位从公者,三品以上将军皆假金章紫绶,公侯五等及贵嫔、夫人、贵人亦假金章紫绶,唯郡公假金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理修坝管台之事。喀什噶尔等地共设二十七人,内喀什噶尔三人,兼管回兵蓝翎玉资巴什。
军事编制单位。(1)清代绿营兵制以协为标以下的一级编制单位,由副将统领。参见“绿营兵”。(2)清末新军编制,协为军、镇以下的一级编制单位,以三营为一标,两标为一协,相当于民国时期的旅。
满语,妻子或贵妇之意。清制,亲王、郡王以及亲王世子的嫡、继正室封福晋,侧室封侧福晋,福晋视其夫之爵位而分别称亲王福晋、世子福晋、郡王福晋。每五年一次由礼部题准给册。清朝的亲王、郡王及亲王世子之正妻称福
即“西北路招讨使司”。
官名。十六国后燕置。《晋书·慕容垂载记》: “ (慕容垂) 建留台于龙城,以高阳王慕容隆录留台尚书事。”在帝王出征时,主持后方留守事务。
官名。南齐置,州郡属官。职掌伴送离任长官至其他任所或京师,多由长官亲信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