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政院
官署名。秩正二品。元成宗大德四年(1311),由中御府改置,掌皇后中宫财赋、营造、供给及宿卫士。至大三年 (1311),升从一品。四年,併入典内院。皇庆二年 (1313),复立中政院。下辖中瑞司、翊正司等机构。
官署名。元大德四年置,秩正二品,掌中宫财赋营造供给,及番卫之士、汤沐之邑。其官有院使七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还有佥院、同佥、院判等。见《元史·百官四·中政院》。
官署名。秩正二品。元成宗大德四年(1311),由中御府改置,掌皇后中宫财赋、营造、供给及宿卫士。至大三年 (1311),升从一品。四年,併入典内院。皇庆二年 (1313),复立中政院。下辖中瑞司、翊正司等机构。
官署名。元大德四年置,秩正二品,掌中宫财赋营造供给,及番卫之士、汤沐之邑。其官有院使七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还有佥院、同佥、院判等。见《元史·百官四·中政院》。
宫廷医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七品下,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官名。北魏设此官,主医药。见《通典·职官七·太常卿·太医署》、《魏书·官氏志》。
官名。又称“弥封官”。明清科举考试中特设之官,属“外帘官”。负责考试后士子试卷的糊名、编号、用印,然后送考官评阅,以防止阅卷中之舞弊。科举考试防弊方法之一。宋雍熙二年(公元985年)始将唐代糊名之法用
官名。北魏置。《魏书·恩幸传》: “(正光)五年(524),(侯详)拜司徒左长史,领尝药典御、燕州大中正。”为皇帝左右亲近之职,负责御药的调制,进御前要先尝。下设尝药次御以佐之。时又有“中尝药典御”。
官署名。明洪武九年(1376)改诸王府参军司而置。十三年,罢王相府,升长史司,正五品。置左、右长史为长官,总领王府庶务。其属,典簿一人。下辖审理、典膳、奉祠、典宝、纪善、良医、典仪,工正各所,各置正、
官名。隋朝尚书省置,设八员,从八品上,协助尚书左、右丞监督六部诸司政务; 炀帝大业三年(607)置都司郎各一员,为左、右丞副贰,掌都事之职,仍置都事,升正八品,位都司郎下,分隶六尚书。唐朝左、右丞分辖
王莽以南阳郡为前队,河内郡为后队,颍川郡为左队,弘农郡为右队,河南为祈队,河东为兆队,六队各置大夫一人,职如太守。见《汉书·王莽传》、《后汉书·光武帝纪》。
官署名。清末地方推广教育之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各府、厅、州、县均有。置视学一人,兼充学务总董,遵照奏定学堂章程,劝办小学,以逐渐推广普及教育。宣统二年(1910),改为府、厅、州、县长官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辽阳路诸司之一。控扼高丽,统领卢、归、苏、复等州兵马。亦称“南女直详稳司”、“汤河详稳司”。
雄猛、雄威、雄明、雄烈、雄信、雄武、雄勇、雄毅、雄壮、雄健等十号将军的合称。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525)置,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七班。陈改为拟六品,比秩千石。十位带“雄”字的杂号将军名的合称,南北朝
宫中女官名。南朝宋明帝定后宫百官时置,七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