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军骑督
官名。西晋置。典中军骑兵,《晋书·李特载记》: “中护军切征,(李庠) 不得已而应之,拜中军骑督。”
官名。西晋置。典中军骑兵,《晋书·李特载记》: “中护军切征,(李庠) 不得已而应之,拜中军骑督。”
官署名。明永乐十八年(1420)定都北京,于北京置行人司,原在南京之行人司官署仍存,加“南京”字,称南京行人司。只设右司副一人,从七品,无所职掌。
官名。民国初期置,为县的长官,掌全县政令;后改称县长。官名。自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北洋政府规定县行政长官一律改称知事后,在整个北洋政府统治时期均未变更。县知事隶属于道尹,为县行政长官,其资格分为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初孙权置,三国吴沿之。领兵。孙静自奋武校尉迁此。见《三国志·宗室传》、《顾雍传》。官名,三国吴置,掌领屯卫兵或帅军征伐。《三国志·吴书·顾承传》:“拜骑都骑,领羽林
官署名。元朝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世祖时设于路以上(亦有设总摄司者),统辖僧录司、僧正司、都纲司,掌理僧尼词讼。凡遇僧尼与百姓发生词讼,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长官为总统,下设书吏、公使人等。武宗至大四年
官名。辽朝北面官,北、南护卫府官员,各设左、右护卫司,以护卫太保领之。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北右卫次官,置一人。
官署名。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唐朝僧尼初隶礼部祠部司,文宗开成 (836—840) 中设左、右僧录司,掌众僧事。宋承唐制,置左、右街僧录司,掌寺院僧尼帐籍和僧官补授事务。神宗元丰 (1078—1085)
官名。西汉时太常属官有太乐令及丞,掌祭祀及享宴的乐舞。东汉改太乐为大予乐,亦置令及丞,魏晋时复旧称,所掌与汉同。晋元帝时并太乐于鼓吹,后来有时仍有设置。南朝宋齐梁陈均置,梁制太乐令又有清商署丞。北齐称
宗室爵号。明朝置,以封郡王五世孙非嫡长者。封爵名。明代宗室封爵中有辅国中尉,位在镇国中尉之下。
官署名。①掌管刑法的机构。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属秋官府,以刑部中大夫为长官,少刑部下大夫为次官。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公府诸司中大夫,以刑部下大夫为长官,周宣帝即位后,复置公府诸司中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