丞掾
官名合称,即丞和掾。丞指郡丞,为郡的副长官,佐郡守治郡;掾指诸曹长官,各掌其曹事。《汉书·韩延寿传》:“入守左冯翊,满岁,称职为真。岁余,不肯出行县,丞掾数白:宜循行郡中,览观民俗,考长吏治迹。”
官名合称,即丞和掾。丞指郡丞,为郡的副长官,佐郡守治郡;掾指诸曹长官,各掌其曹事。《汉书·韩延寿传》:“入守左冯翊,满岁,称职为真。岁余,不肯出行县,丞掾数白:宜循行郡中,览观民俗,考长吏治迹。”
官名。清末置。(1)为民政部参议厅统计局的主官,见“民政部参议厅统计局”。(2)为大理院详谳处的主官,见“详谳处”。
官名。清末外务部之职官。光绪二十七年(1901),改总理衙门总办章京设。正四品,左、右各一员,请简。掌审议法令。
明清时对生员考试的方式之一。学道或学院每届乡试前巡回所属,以科考甄别学生,以选送优等的生员参加乡试。在明代又称决科。
官名,辽国置,属北面官,掌部族军马之监督。见《辽史·百官志一》,参看“北院”条。官名。辽置, 见“北院详稳司”。
官名。晋朝有“典牧都尉”“车府典牧”,为“太仆”的属官。太仆在汉朝为九卿之一,掌管车马和牧畜。晋朝有时设有时不设。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太仆》、《晋书·职官志·太仆》。隋朝设典牧署,其官有令、有丞等
官署名。西夏置,不在官制序列中。有学正主其事,设博士。参“蕃汉二字院”。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由玉匠局改置。设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官署名。元至元十五年,改玉匠局为玉局提举司,秩从五品,掌琢磨玉器的匠人。其官有提举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司会中大夫属官。正一命。
官署名。掌保管军械。唐玄宗开元十二年(724)置北京军器库,二十五年废。北宋置军器什物库,简称军器库。金朝置,掌甲胄兵仗,设使、副使领之。元世祖至元五年(1268)亦置,掌随路军器,设提点、大使、副使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铁道部。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 二月二十八日修正公布的《铁道部组织法》规定,其职掌为:一、铁道工务的监督管理及扩充改良;二、铁道路线的测定及其工程设计;三、铁道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