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
唐武德四年 (621) 置,治所在剡县 (今浙江嵊县)。辖境相当今浙江嵊县、新昌二县地。八年(625) 废。
唐武德四年(621年)置,治剡县(今浙江嵊州市南)。辖境约当今浙江省嵊州市一带。八年废。
唐武德四年 (621) 置,治所在剡县 (今浙江嵊县)。辖境相当今浙江嵊县、新昌二县地。八年(625) 废。
唐武德四年(621年)置,治剡县(今浙江嵊州市南)。辖境约当今浙江省嵊州市一带。八年废。
即今福建闽侯县东南尚干镇。清乾隆十年 (1745) 置永庆巡司于此。
1926年改包头设治局置,属绥远特别区。治所即今内蒙古包头市。1928年属绥远省。1938年析城区置包头市。1953年撤销,并入包头市。旧县名。1926年由包头设治局升设,治今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城区。
明为景洛。即今云南勐海西南打洛镇。清设土便委。
北宋咸平四年 (1001) 分西川路置,治所在梓州 (今四川三台县)。辖境相当今四川中江、盐亭、西充、渠县以南,金堂、资阳、荣县、屏山、筠连以东,和大竹、邻水、合川、永川、合江以南地区。重和元年 (1
在今陕西绥德县东南。《隋书·崔仲方传》: 开皇三年 (583),“令发丁三万,于朔方、灵武筑长城,东至黄河,西拒绥州,南至勃出岭,绵亘七百里”。
宋大理置,属永昌府。在今云南潞西县芒市坝子。
①在今江西乐安县南。《方舆纪要》 卷86抚州府乐安县: 鹿角山 “在县南二十五里。群峰高耸,参差并峙,形如鹿角”。②在今贵州平坝县南十里。《明一统志》 卷88平坝卫: 鹿角山 “石峰耸立,形如鹿角”。
西汉置,属乐浪郡。治所在今朝鲜江原道通川、高城之间。东汉废。古县名。西汉置,治今朝鲜江原道高城附近。后废。
在今广西上林县西北三十里。明置巡司于此。
北宋置,属延川县。在今陕西子洲县西南淮宁河畔。元符二年 (1099) 改属绥德军。金正大三年 (1226) 升为绥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