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南郡
北周天和二年 (567) 置,为恒州治。治所在盩厔县 (今陕西户县西北三十五里)。建德三年(574) 废。
北周天和二年(567年)置,治盩厔县(今陕西户县西北)。属恒州。辖境约当今陕西省户县一带。建德三年(574年)废。
北周天和二年 (567) 置,为恒州治。治所在盩厔县 (今陕西户县西北三十五里)。建德三年(574) 废。
北周天和二年(567年)置,治盩厔县(今陕西户县西北)。属恒州。辖境约当今陕西省户县一带。建德三年(574年)废。
清雍正三年 (1725)置,属和硕特部。在今青海共和县及青海湖南岸石乃亥一带。《清史稿·地理志》 南左翼后旗: “牧地在大通河南岸,青海正北。东至吉噶素台鄂兰布拉克,南至和洛海,西至布都克图乌兰和硕,
在今福建永定县南三十里。《方舆纪要》卷98永定县: “松柏嶂在县南。《志》 云,与广东饶平县接界。 叠巍峨, 林山蓊蔚。 昔人多避寇于此。”
即盐水港。今台湾省台南县西北盐水镇。
一作卡克里克。即今新疆若羌县。清光绪二十八年 (1902) 于此置婼羌县。
即今江苏连云港市西南海州镇。《梁书·武帝纪》: 天监五年 (506),“青、冀二州刺史桓和前军克朐山城”。即此。南朝宋废朐县为朐山城。在今江苏省连云港市西南锦屏山侧。
在今山东宁阳县东南五里。 《清一统志·兖州府一》: 河 “汇东北蛇眼诸泉, 环城而流, 即今城河也。南流至滋阳 (今兖州县) 入漕。西流同古城泉,由高吴桥南入洸”。
清同治七年(1868)析新宁县置,属广州府。治所即今广东台山市东南赤溪镇。1912年改为赤溪县。清同治七年(1868年)置,治今广东省台山市东南赤溪镇。属广东省。辖境相当今台山市南部地。1912年改为
(1)集镇名。在吉林省通化县中部。金斗朝鲜族满族乡人民政府驻地。人口 1320。原名金斗伙洛,满语意为“敞亮的山沟”,简称今名。产玉米、稻及人参。有人参加工、橡胶、榨油等厂。201国道经此。(2)村名
在今陕西汉中市西北。《寰宇记》 卷133褒城县: “黄鹿谷在县东二十里。以山多鹿,故土人名之为黄鹿山。” 《舆地纪胜》 卷183兴元府: 黄鹿谷“一名玉堂谷。在南郑县 (北) 三十里”。
明置,属高台所。即今甘肃高台县西北五十里黑泉乡。南有泉色深绿,故以为名。明置驿于此。《方舆纪要》 卷63高台所: 黑泉堡在 “所西五十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