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荆
北魏时所置荆州(治所在穰县,今河南邓州市)、南荆州(治所在安昌城,今湖北枣阳市南三十里)、东荆州(治所在比阳县,今河南泌阳县西)的合称。《魏书·尔朱荣传》:永安三年(530),尔朱荣曰,“仍出鲁阳,历三荆”。即此。《北齐书·王则传》:“天平初,行荆州事。都督三荆、二襄、南雍六州军事,荆州刺史。”《周书·杨忠传》:时侯景渡江,梁武丧败,朝廷“将经略汉、沔,乃授忠都督三荆、二襄、二广、南雍、平、信、随、江、二郢、浙十五州诸军事,镇穰城”。即此。西魏废帝三年(554)改东荆州为淮州,南荆州为昌州。“三荆”之名遂废。
北魏时所置荆州(治穰县,今河南邓州市)、南荆州(治安昌城,今湖北枣阳市东)、东荆州(治比阳县,今河南泌阳县)的合称。《魏书·尔朱荣传》:永安三年(530年),尔朱荣曰:“仍出鲁阳,历三荆。”即指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