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人舟
《晋书.隐逸传.郭翻传》:“(郭翻)咸康末,乘小船暂归武昌省坟墓,安西将军庾翼以帝舅之重,躬往造翻,欲强起之。翻曰:‘人性各有所短,焉可强逼!’翼又以其船小狭,欲引就大船。翻曰:‘使君不以鄙贱而辱临之,此固野人之舟也。’翼俯屈入其船中,终日而去。”
晋郭翻不应征聘,他对邀己登大船的将军称自己所乘的小船是“野人舟”。后用以喻指小船,或用为咏在野之士之典。
唐.陈子昂《江上暂别萧四刘三旋欣接遇》诗:“终愧神仙友,来接野人舟。”
《晋书.隐逸传.郭翻传》:“(郭翻)咸康末,乘小船暂归武昌省坟墓,安西将军庾翼以帝舅之重,躬往造翻,欲强起之。翻曰:‘人性各有所短,焉可强逼!’翼又以其船小狭,欲引就大船。翻曰:‘使君不以鄙贱而辱临之,此固野人之舟也。’翼俯屈入其船中,终日而去。”
晋郭翻不应征聘,他对邀己登大船的将军称自己所乘的小船是“野人舟”。后用以喻指小船,或用为咏在野之士之典。
唐.陈子昂《江上暂别萧四刘三旋欣接遇》诗:“终愧神仙友,来接野人舟。”
同“丁令还乡”。清吴伟业《鲞鹤》诗:“丁令归来寄素书,羽毛零落待何如?”
《艺文类聚》卷九一引晋.虞预《会稽典录》:“虞国少有孝行。为日南太守,常有双雁宿止厅上,每出行县,辄逐车。既卒于官,雁逐丧还。至余姚,停墓前,历三年乃去。”晋虞国为日南太守时,常有两只大雁在厅上止宿。
《法华经.序品》:“佛此夜灭度,如薪尽火灭,分布诸舍利,而起无量塔。”后以“薪尽火灭”比喻死亡。唐王维《能禅师碑》:“弹指不留,水流灯焰,金身永谢,薪尽火灭。”唐王缙《大证禅师碑》:“趺坐如生,薪尽火
汉.伏胜《尚书大传》载:相传周成王时,周公(注:名旦)摄政,越裳国重译来献白雉(越裳,古代南海国名。重译,辗转翻译),其使臣言:“吾受命国之黄发曰:久矣,天之不迅风疾雨也,海不波溢,三年于兹矣。意者中
源见“邹衍谈天”。指雄才善辩的人。清方文《初度书怀》诗:“谈天邹衍口须闭,卖药韩康肆欲开。”
《太平御览》卷六〇五引《汉官仪》:“尚书令仆丞郎月给赤管大笔一双。”又《旧唐书.李峤传》:“〔李峤〕为儿童时,梦有神人遗之双笔,自是渐有学业。”后因以“双笔”为颂人出任官职或文才出众之典。唐韩翃《送中
源见“嫦娥奔月”。喻女子追求成仙。唐李群玉《感兴四首》之二:“昔窃不死药,奔空有嫦娥。”
比喻客居他乡,漂泊无依。唐李白《赠柳圆》诗: “还同月下鹊,三绕未安枝。” 参见:○乌鹊南飞
源见“铸成大错”。指造成大错。清 丘逢甲《海军衙门歌同温慕卿柳同年作》:“楼船又属今将军,会须重铸六州铁。”
元.脱脱等《宋史.刑法志.户婚》:“诸男女议婚,有以指腹割衿为定者,禁之。”指腹,双方父母为腹中尚未出生的婴儿预订婚姻。衿:襟。割衿:割掉男女幼儿的衣襟,各执一方做为订婚凭证。“指腹割衿”指为尚未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