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兆尹
京兆尹读音为 jīng zhào yǐn。意思是:1.汉代京畿的行政区域,为三辅之一。在今陕西西安以东至华县之间,下辖十二县。后因以称京都。见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陕西二.西安府》。 2.官名。汉代管辖京兆地区的行政长官,职权相当于郡太守。后因以称京都地区的行政长官。 古代京师的地方长官京兆尹郑叔则。——唐. 柳宗元《柳河东集》
拼音jīng zhào yǐn
注音ㄐㄧㄥ ㄓㄠˋ ㄧㄣˇ
国语辞典解释
- 地名。汉武帝太初元年(西元前104)分右内史东部为其辖区,为京师三辅之一,治所 在今陕西西安市。辖境约当今西安以东、华县以西;渭河以南,秦岭以北之地,魏以后置京兆郡。后亦用以称京师。
- 简称为「京兆」。
- 职官名:(1) 汉代辖治京兆地区的行政长官,职权与俸禄与郡守相当。后亦借指京师地区的行政长官。简称为「京兆」、「京尹」。(2) 民国初年的地方官名。民国定都北京,改清顺天府为京兆地方,设京兆尹,直隶于大总统,为中央政府的特别官制,现已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