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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注(河上公章句)》第三十二章 偃武第三十一· 河上公

夫佳兵者,不祥之器,

  佳,飾也。祥,善也。

  兵者,驚精神,濁和氣,不善人之器也,不當修飾之。

  物或惡之,

  兵動則有所害,故萬物無有不惡之者。

  故有道者不處。

  有道之人不處其國。

  君子居則貴左,

  貴柔弱也。

  用兵則貴右。

  貴剛強也,此言兵道與君子之道反,所貴者異也。

  兵者,不祥之器,

  兵,革者。不善之器也。

  非君子之器,

  非君子所貴重之器也。

  不得已而用之。

  謂遭衰逆亂禍,欲加萬民,乃用之以自守。

  恬淡為上。

  不貪土地,利人財寶。

  勝而不美,

  雖得勝而不以為利己也。

  而美之者,是樂殺人。

  美得勝者,是為喜樂殺人者也。

  夫樂殺人者,則不可以得志於天下矣。

  為人君而樂殺人者,此不可使得志於天下矣,

  為人主必專制人命,妄行刑誅。

  吉事尚左,

  左,生位也。

  凶事尚右,

  陰道殺人。

  偏將軍居左,

  偏將軍卑而居陽者,以其不專殺也。

  上將軍居右。

  上將軍尊而居陰者,以其專主殺也。

  言以喪禮處之。

  上將軍居右,喪禮尚右,死人貴陰也。

  殺人之眾,以哀悲泣之;

  傷己德薄,不能以道化人,而害無辜之民。

  戰勝,以喪禮處之。

  古者戰勝,將軍居喪主禮之位,素服而哭之,明君子貴德而賤兵,不得以而誅不祥,心不樂之,比於喪也,知後世用兵不已故悲痛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