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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注(河上公章句)》第四章 安民第三· 河上公

不尚賢,

  賢謂世俗之賢,辯口明文,離道行權,去質為文也。

  不尚者,不貴之以祿,不貴之以官。

  使民不爭。

  不爭功名,返自然也。

  不貴難得之貨,

  言人君不御好珍寶,黃金棄於山,珠玉捐於淵也。

  使民不為盜。

  上化清靜,下無貪人。

  不見可欲,

  放鄭聲,遠美人。

  使心不亂。

  不邪淫,不惑亂也。

  是以聖人之治,

  說聖人治國與治身同也。

  虛其心,

  除嗜欲,去亂煩。

  實其腹,

  懷道抱一守,五神也。

  弱其志,

  和柔謙讓,不處權也。

  強其骨。

  愛精重施,髓滿骨堅。

  常使民無知無欲。

  返樸守淳。

  使夫智者不敢為也。

  思慮深,不輕言。

  為無為,

  不造作,動因循。

  則無不治。

  德化厚,百姓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