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吧>国学名著>古文观止>第一百一十五章 【周郑交质】(隐公三年 《左传》)

《古文观止》第一百一十五章 【周郑交质】(隐公三年 《左传》)清 · 吴调侯;吴楚才

郑武公、庄公为平王卿士。王贰于虢,郑伯怨王。王曰:“无之。”故周、郑交质。王子狐为质於郑,郑公子忽为质於周。王崩,周人将畀虢公政。四月,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秋,又取成周之禾。周、郑交恶。

君子曰:“信不由中,质无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礼,虽无有质,谁能间之?苟有明信,涧、溪、沼、沚之毛,蘋、蘩、蕰藻之菜,筐、筥、锜、釜之器,潢汙、行潦之水,可荐於鬼神,可羞於王公,而况君子结二国之信,行之以礼,又焉用质?《风》有《采蘩》、《采蘋》,《雅》有《行苇》、《泂酌》,昭忠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