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野史》第二章 弁言清代 · 南沙三餘氏
本書原來的書名為何?作者南沙三餘氏為誰?均無所悉。惟據卷首所冠「自序」,只知此書作於清乾隆四年(一七三九年),並由此推知作者的生卒年代當在康熙~乾隆間。此書稿本原分五卷,舊藏於涵芬樓;直至民國十八年(一九二九年。距撰作時已歷一百九十年)五月,乃由吳縣王鍾麒氏「釐而訂之」,總顏為「南明野史」。翌年(一九三○年)三月,由商務印書館初版印行。這是本書書名與版本的由來。
至書中所有「校者案語」,原由王鍾麒氏所加;凡此字句即有訛誤,概仍其舊,以有「案語」可資參證也。此外,偶有漏未訂正或誤植之字,均經重訂;所補之字,並加〔〕用資識別。(伯琴)
本書排版之後,復獲「明季五藩實錄」(又名「明末五小史」)一書,發見即為本書未經王鍾麒氏「釐訂」前所印行者。「實錄」分五篇:一曰福藩、二曰唐藩、三曰唐王聿■〈金粵〉、四曰魯藩、五曰桂藩(各篇又有分上下二篇者)。論理,原應刊印未「釐訂」前之版本,但以排校既竣,乃決定即以本書印行。本書與「實錄」比校,除卷次與篇目的變動以外,則為清曆紀年改為明曆紀年。因此,原有「王師」、「我朝」一類字樣亦改為「清師」、「清朝」,「福王」、年。因此,原有「王師」、「我朝」一類字樣亦改為「清師」、「清朝」,「福王」、「唐王」、「桂王」等改為「安宗皇帝」、「紹宗皇帝」、「永曆皇帝」(簡稱為「帝」)。還有「自序」刪削頗多。這是兩書主要相異之處。(編者)